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博士研究生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查管理规定(试行)》(科大政发〔2024〕82号)相关规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近三年招生计划情况,以科研为导向,根据科研成果、年龄和进账经费拟定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查实施细则如下:
一、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人不超过62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年龄顺延2年;院士及院士有效候选人,年龄不做要求。与学校另有协议的,按协议年限执行。申请人年龄超过60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须配备校内第二导师。
二、人才培养条件
1. 已作为第一导师在相关专业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承担过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近3年没有出现培养事故,无学术不端行为。
2. 2024年首次获得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不作为第一导师招生。
三、科学研究条件
满足条件1且满足2、3中至少1条:
1. 招生当年主持在研四级及以上项目,或主持在研六级项目且可支配科研经费合计不少于50万元。
2. 近5年在本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顶级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权威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
3. 近5年获得国家科研奖励(有效排名),省部级科研奖励(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湖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