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附件1)、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湘教通[2018]351号)(附件2)及《关于严厉查处学士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务处[2018]97号)(附件4)等文件精神,我院现开展学士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位师生要切实提高认识,恪守学术准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要求,认真开展此次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自查工作,强化学术诚信养成,切实查处学士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严惩学术作假行为。
2.开展本单位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学士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如实填报《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并于8月27日前将表交教务办汇总。教务办根据本单位情况做好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提交教务处实践科。
3.为加强学风建设,切实纠正买卖、代写学位论文的歪风邪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现将本单位举报电话及邮箱公布如下,机电工程学院教务办:0731-58290544,15173204656,电子邮箱:30493260@qq.com。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
2.《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湘教通[2018]351号)
3. 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4.《关于严厉查处学士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务处[2018]97号)
机电工程学院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