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 探索和构建多样 化、多层次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律的机制与模式,扩大博士研 究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 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 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86 号) 及 相关文件,结合本学科实际,特制订《湖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 院 2023 年机械工程专业(海牛团队专项计划)“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申请-考核”制是指面向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 试点选 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以个人申请考核取 代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 “申请-考核”制包括个人申请、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学院 综合能力考核、学校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自愿 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 料,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到学院参加综合 能力考核, 学院根据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上 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领导及 博士生招生导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任 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 负责组织学院 博士生的申请、考核工作。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行良好, 成绩优良,诚实守信, 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 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在入学前须获 得硕士学位) ,硕士入学前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硕士就读专业与所申请博士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 (理工科类) ; 持国外文凭者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 具有突出 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且 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博士 授予权学校的应届或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读研以来以第一作者(导 师为第一, 学生第二等同) 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应届生 可录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国家实 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2项;2 )不具有博士授予权学校的应届或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读研以来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及以上期刊 发表学术论文(应届生可录用) 1篇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 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 奖排名第一); 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3)对 社会、学校、学科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硕士毕业研究生。
4.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要求CET-4成绩≥425分;申请人若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 ( 1 ) CET-6成绩≥425 分;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 3)托福(TOEFL)成绩>85 分;( 4 )雅思( IELTS)成绩>6.0;( 5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 考试合格。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
6.有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实名推荐。
7.所有 “申请-考核”制的研究生, 原则上要求获得硕士毕业 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不超过八年,特别优秀者经学院博士研究 生招生领导小组研讨可适当放宽。
三、招生方向
海洋资源开发装备设计理论及关键技术
四、个人申请
符合 《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 法》(科大政发〔2019〕86 号) 及《湖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3 年机械工程专业(海牛团队专项计划) “申请-考核”制博 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选拔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 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填报《湖南科 技大学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提出申请, 并按要求提交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五、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将组织对所有申请人的各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 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各博士招生单位组织综合能力考核。申 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
六、综合能力考核
1.学院成立由 5 名以上(含 5 名 ) 博士生招生导师组成的考 核工作小组。
2. “申请-考核”制综合能力考核细则。
( 1 ) 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 )
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 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语测试, 同时 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 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考 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与科研等能力; b)笔试: 机械工程专业文献翻译。
(2)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考生的面试成绩 =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笔试成绩占考 核总成绩的权重为 30%。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 成绩× 30%。
( 3)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 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思 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确定成绩排序及拟录取名单, 上报 学校审批。
(4)学院公示申请人科研学术情况、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及排 序,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公布监督电话及邮箱,接受投诉及 监督。
3.具体安排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1 |
考生报到和资格审查 |
6 月 10 日 15:00-18:00 |
立功楼 A201 |
2 |
笔试 |
6 月 11 日 8:00-10:00 |
立功楼 A3-2 |
3 |
面试 |
6 月 11 日 10:30-18:00 |
立功楼 A3-2 |
七、学校审批及录取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博士招生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 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学校审定后,上 报教育部,通过录检后方可录取。
八、 招生监督
为规范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 学院设立监督电话及 邮箱,接受投诉及监督;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全程 监察与监督。经查实,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 ,将 取消其录取资格; 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 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学院“申请-考核 ” 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0731-58290847 (陈老师) ,邮箱: 807344278@qq.com。
九、附则
本细则由机电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根据《湖南 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由机电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 论决定。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