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84号),结合本学科实际,特制订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则
1、“硕博连读”是从本校在读的机械工程及相近专业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出具备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方式。
2、“硕博连读”选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政治审核、心理测试等合格的前提下,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选拔的首要因素,注重考核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3、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其博士、硕士专业相同,以保证培养过程的连贯性。
4、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家考核小组,专家考核小组由5-7位博士生导师组成。
5、“硕博连读”拟招生4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正确,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校的机械工程及相近专业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
3、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且无补考和重修,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排名前30%,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审批程序,可适当放宽到专业排名前50%。
4、原则上要求CET-4成绩≥425分,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申请人若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1)学校英语公共课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2)CET-6成绩≥425分;(3)托福(TOEFL)成绩≥80分;(4)雅思(IELTS)成绩≥6.0;(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6)参加其它语种水平考试,成绩与以上英语水平考试成绩相当。
5、专业、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等要求
(1)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所学专业与机械工程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且硕士研究生期间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必须与报考博士导师团队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具有一定连续性。
(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硕博连读”的考生须得到硕士期间导师课题组推荐,博士导师课题组认可同意。
(3)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读研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录用或者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认定为第一作者);b)以第一作者申请受理(或者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认定为第一作者);c)作为骨干核心成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科研工作突出;d) 获得省级以上研究生学科竞赛奖(有效排名);或主持获得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6、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7、有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个人档案材料未按规定转入学校的,不参加选拔。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84号)及《湖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选拔基本条件的研究生,需根据当年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博士研究生专家考核小组,针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等组织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答辩,并作出具体评价(含评分)。审核学生的选拔基本条件和业绩材料,排序并确定候选人名单,择优推荐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院上报材料进行审定,并最终投票表决是否通过。
5、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通过审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培养管理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不发硕士毕业证书。
2、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在被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若被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继续完成硕士生阶段学业。
3、“硕博连读”硕士学习阶段2年,博士学习阶段按学校各专业规定学制执行。
五、纪律要求与监督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1)考试或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2、学院规范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公布监督电话及邮箱,接受投诉及监督。聘请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全程监察与监督。选拔过程中如被发现弄虚作假或出现不公正行为,经查实,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机电工程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31-58290847(陈老师),邮箱:807344278@qq.com。
六、附则
本细则由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专家考核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由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专家考核小组讨论决定。
机电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14日